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及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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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计〔2021〕15号

各市州科技、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统计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持续新增研发投入,根据《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和《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实施办法》(湘科发〔2019〕49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及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

为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和“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奖补全部实施网上填报及审核,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完成无纸化在线申报。

(一)申报时间

线上填报时间:2021年5月1日9:00至5月31日17:00

(二)奖补对象和标准

奖补对象:

1.在湖南省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统计规范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等研发执行单位与机构(以下统称“研发单位”)。

2.根据全国科技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的年度统计工作部署,按规定途径、标准完成2019年、2020年度研发经费统计上报,且2020年度研发投入总量较2019年度有新增额的。

3.2020年已获得高校科研院所奖补资金的单位,须填报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完成系统填报备案。

4.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奖补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研发单位,按照2020年度研发项目经费中非财政性资金较2019年度新增部分的10%予以奖补,年度最高奖补500万元。

(三)申报内容

1.申报流程

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研发单位凭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首次登录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填报和管理)登录“高校科研院所奖补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完成奖补申报。

2.申报类别

研发单位根据国家科技统计调查分类进行申报。

A类:高校及其附属医院

B类: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属独立研究机构或研究中心)、其他事业单位(73-75行业)

3.申报材料

(1)《2021年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2019-2020年××单位研发项目经费中非财政性资金财务支出明细报表》(见附件2)。

注:2020年已获奖补的研发单位,只需填报2020年非财政性资金财务支出明细,2019年支出明细以2020年奖补核定的最终结果为准。

(3)《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四)受理审核

1.受理。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研发单位申请,使用主管单位账号登录“高校科研院所奖补申报信息系统”,完成研发单位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可申诉补充提交材料,线上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0日,受理完成后,导出《2021年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6月22日前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行文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审核。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分别负责A类、B类研发单位的审核,使用主管单位账号登录奖补申报信息系统,逐一审核申报材料,核定拟奖补A类、B类研发单位的名单及补助额度,对审核未通过单位退回并说明原因,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二、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

2020年度已获湖南省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研发单位,须如实在“高校科研院所奖补申报系统”中填报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否则不得继续申报2021年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

(一)备案对象

2020年度已获高校科研院所奖补资金的39家研发单位。

(二)备案时间

备案线上填报时间:2021年4月1日9:00至4月30日17:00

(三)备案内容及填报流程

1.备案内容

2020年度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情况备案表(见附件5)。

2.备案填报流程

已获得省高校科研院所奖补资金的研发单位凭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首次登录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填报和管理)登录“高校科研院所奖补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完成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情况备案。

(四)备案审核

1.市州科技主管部门使用主管单位账号登录备案系统(账号由省科技厅统一配置),及时完成所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市州主管科技部门汇总所属地区单位备案情况,5月20日前行文上报上级主管科技部门。

2.填报单位在市州线上审核截止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查看备案编号,并导出带水印的《2020年度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表》,作为后续申报研发财政奖补的必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备案工作是研发单位后续申报研发财政奖补政策的必要条件。备案单位要提前熟悉填报流程,根据申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避免因填报信息不全、不准确、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

2.申报单位对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非财政性资金研发项目课题的项目合同书、项目支出明细记录由申报单位留存备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市州、各研发单位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配合做好业务咨询工作,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研发单位做好申报及备案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内容,严肃备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不予受理。

四、咨询联系方式

系统支持:0731-88988619

政策咨询:0731-58292064(A类)

          0731-84586653(B类)

主管处室:0731-88988810(省科技厅资配处)

          0731-85165759(省财政厅科教处)

          0731-84729829(省教育厅科技处)

奖补业务咨询QQ群号:785306958

 

附件:1.2021年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2.2019-2020年××单位研发项目经费中非财政性资金财务支出明细报表

      3.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2021年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

      5.2020年度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情况备案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统计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