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南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来源:华容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78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要求,根据我省实际,现将湖南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制定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

2.制定水质高氯酸盐监测方法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编制,并为配套标准实施的执法检查要点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四)鼓励申报单位组建技术团队,一体化承担制定项目。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由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如有)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申报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四、承担单位确定方式

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资格初审和会议评审等方式确定。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6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10分钟的PPT演示材料。

根据评审结果,若某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均不能达到承担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暂不启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莉娜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邮  编:410014

电  话:0731-85698179

邮  箱:zln85698179@163.com  

附件: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